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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陈江南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通报

2022-06-20 


 

广州华商学院数据科学学院

华商数科【2022】6号

关于给予陈江南同学

严重警告处分的通报

各班级:

陈江南,学号:420240105,系广州华商学院数据科学学院20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班学生。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该生将本人华商E家账号于2022年4月3日借用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在华职防疫管控校门期间,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频繁多次使用该生账号自由出入校园,严重违反广州华商学院、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关于学生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该生行为已形成违纪事实。

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其本人和其他学生,根据广州华商学院《学生手册》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二章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转借学生证、图书证等有效证件,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经研究决定,现决定给予陈江南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为2022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3日;同时取消处分期内评优评先、出席党、团、学代会以及担任学生骨干资格。

希望以上同学吸取教训,请数据科学学院全体同学引以为戒!

 

广州华商学院数据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说明: 图片

数据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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