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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2022-2023学年数据科学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公示

2023-09-30 

根据华商院学[2023]21号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广州华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在广泛宣传基础上,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小组审核,我院决定拟推荐江佳佳、梁桂萍等79名同学参加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现给予公示。

如对以上拟推荐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

【注意要点】: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30日—10月10日

受理邮箱:1255537807@qq.com

受理电话:020-26222963(办公室电话)

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高尚;家庭经济困难(教育厅认定),生活俭朴。

3.品学兼优,综合测评和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方向)学生前40%、绩点在3.0以上的学生中按综合测评分数高低评定;

4.有下列情况者,不能参加评选:

(1)未能在学习生活中主动承担各项工作任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表明公平正义立场、旗帜鲜明的向不文明、不安全、不守纪现象作斗争。

(2)有故意迟到、旷课、夜不归宿记录的,或违反校规校纪者受全校通报批评及以上者;

(3)有课程考试(考核)不及格者或体育不达标者;

(4)不诚实守信或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者。

(5)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和志愿公益活动(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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