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关于评选第二届“校园之星”的通知》、《广州华商学院“十大校园之星”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数据科学学院开展了相关评优工作,现将学习之星、创业之星、科创之星、技能之星、公益之星、服务之星、体育之星、文艺之心拟评名单公式如下:
以上拟表彰名单公示期限从2023年3月20日到2023年3月21日,在以上公示期,若发现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可向数据科学学院学工办反映。联系电话:020-26222963,特此公示!
数据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
编辑 / 李琯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