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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我院教师第二期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5-09-16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1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今年我院高等学校教师第二期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未取得岗前培训证书的教职工(退休返聘的教职工不需要参加)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 10月24、25、31,11月1、7、8、14、15、21、22、28日

培训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暂定)

考试时间:详见课程表(请务必于10月20日后查看广东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页http://gdsz.scnu.edu.cn,)。

住宿:第二期培训不再统一安排住宿,请需要住宿的学员自行联系住宿。

交通:学院将申请校车在培训当天来回接送,车费按平时校车收费标准。

三、报名和收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9月14日-9月17日;报名地点为:行政楼218室人事处办公室。

2、收费标准。

四门课程培训费300元/人,教材费123.7元/人,食宿费用自理。

3、教材。

可以自行订购,也可以由人事处向教务处统一订购(请在报名表中注明是否订购教材)。岗前培训使用教材如下:    高等教育概论/卢晓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定价30元)。    高等教育心理学/张积家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定价50元)。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修订版)/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6(定价24元)。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6(定价19.7元)。

4、缴费

教师凭学院人事处开具的缴费函到IC卡收费中心缴费,收费时间是9月14日-9月18日8:00-15:00。缴费后把红色收据交给人事处确认报名。

5.报名缴费日期截止为9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课程免修申请

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学历的学员,在校期间修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并考试合格者,可申请免修这两门课程,只需参加《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培训。上述人员应在报名时申请,提交毕业证书和成绩表原件、复印件,办理高等教育学及高等教育心理学的免修手续,逾时不再受理。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人事处

                                             二○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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