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树人 立教圆梦”师德征文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中国梦”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师德师风建设,激发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抒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情怀,打造出社会信任、家长满意、学生敬重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自己的贡献,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决定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开展师德征文活动。征文活动有关要求如下:
一、征文主题:“立德树人、立教圆梦”。
二、征文的对象范围:广东省内的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学校在岗教师。上述各类学校均包含民办学校。
三、征文内容:围绕“立德树人、立教圆梦”这一主题,从立德当表率,树人为根本,立教作贡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和研讨,论述加强教师队伍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展现我省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交流我省教师努力实现“中国梦”和“教育梦”的实践经验和深刻体会。
四、征文活动方式:本次活动由广东省教育厅主办,广东教育杂志社承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协办。各地由学校、县(市、区)、市逐级选送优秀征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最后由各地级以上市选送当地优秀征文报送省教育厅;各高等学校自行组织评选后直接选送本校优秀征文报送省教育厅;省直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征文直接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推选的优秀征文进行评选,确定省级优秀征文。省教育厅组织的评选分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中等职业学校组、高校(本科)组和高校(高职高专)组6个组别进行,根据各地各校推选的征文,在上述6个组别中各评选出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并从各地市、高等学校或省直属学校中评出征文组织奖若干名。将选择一部分优秀征文在《广东教育》、《师道》、《高教探索》等杂志上登载,并向有关新闻媒体推荐宣传;征文评选结束后将部分优秀征文汇编成集出版。
五、征文选送数额:各地级以上市每市选送60篇征文(其中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中职组各15篇),顺德区选送20篇征文(其中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中职组各5篇)。各地选送的征文应包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征文;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征文按所在学段分组报送。各高等学校每校选送10篇征文。各省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每校选送5篇征文。
六、征文时间:各地各校务必于2014年10月20日前将推选论文送交广东教育杂志社。
七、征文要求
(一)征文应围绕“立德树人、立教圆梦”这一主题,抒发广大教师立德、敬业、爱生、乐教的育人情怀;展现一线教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的精神风貌;传递教育工作者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甘为人梯的正能量。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也可以是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以2000—4000字为宜。
(二)征文应紧密联系我省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并保证从未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严禁抄袭。
(三)各地各校应按以下要求报送推选征文纸质版至广东教育杂志社(地址:广州市小北路155号,邮编:510045),同时登录南方教育网(www.gdjy.cn)“立德树人 立教圆梦”师德征文活动专栏提交电子版(word 2003版本)。
征文纸质要求A4纸打印,一式3份,征文首页注明文章主题、作者、组别、单位全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编。
内文字体的要求:论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它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
各地各校推选提交的征文应按组别(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中等职业学校组、高校(本科)组和高校(高职高专)组)进行分类。
八、组织保证
为确保此次征文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广泛发动和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参加征文活动,组织好本地本校优秀征文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各地各校应根据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对征集的征文进行评选,对优秀征文作者给予通报表扬。各地各校向省教育厅提交推选的征文时,应同时报送本地本校开展此次征文活动的工作总结报送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各地各校征文征集、评选工作将视情况在全省通报。
广东教育杂志社联系人:魏家坚、黄海滨,联系电话:020—83561663。
广东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人:曾诗瑜、魏长松,联系电话:020—37627294、37626971,电子邮箱:gdsjytszglc@126.com。